组织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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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主要职能:
综合协调、处理中心党政事务;
负责中心党政有关会议、活动和学习的组织协调;
负责中心党政有关文件、报告及材料的起草;
负责事关中心发展的政策的调查研究;
组织中心的改革方案、规章制度的起草;
负责中心重大决策、重要事项、重点工作等贯彻落实的督办;
负责意识形态、宣传报道、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管理等工作;
负责中心档案的管理、利用和指导,以及科研、财务及文书档案的存档管理及综合性统计;
承担保密、计划生育等工作;
负责职工普法教育和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有关工作;
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车辆调度等机关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协调;
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执行中心党委决议,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
指导中心各支部党建、党代表选举等工作;
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;承担提案议案办理工作;
负责组织承办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;
负责中心统战工作;指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或者团体工作;
负责中心党的组织建设,做好中心党员发展工作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;
负责组织中心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,指导各部门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;
负责做好中心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;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人员编制:核定一类事业编制3名。
领导职数:核定科级职数2名,1正1副。
内设岗位:综合管理岗位1个,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岗位1个,文书与档案管理岗位1个。
人事科主要职能:
负责落实中心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,编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
承办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,负责后备干部培养选拔等工作,负责拟定中心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章制度;
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、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;
负责中心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规划管理;
负责绩效考核、评先表彰、教育培训、职工调配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负责职称评聘、专家服务和管理、工勤人员管理等工作;负责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等工作;承办中心人事、工资等方面的日常工作;
主管中心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。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、省纪委、院党委院行政、中心党委行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;
协助中心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;
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,抓好党风党纪学习教育,加强对党的“六项纪律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;
负责检查和处理中心干部职工违反党纪党规和政纪的案件,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处分,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,受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
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监察对象廉政、效能情况监察;
负责中心纪检工作;
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;
掌握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,协助中心党委行政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;
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;
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人员编制:核定一类事业编制2名。
领导职数:核定科级职数2名,1正1副。
内设岗位:人事综合管理岗1个,人事劳资与纪检监察岗位1个。
联系方式

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8号
网址:www.nberc.org.cn
电话:027-59101919
Email:admin@nberc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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